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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收村陳仁祖香燈祀業碑記

發布日期 : 2023-02-20

豐收村陳家的祠堂及產業

文/楊玉君

民雄鄉豐收村的五穀王廟旁有一間陳家祠堂,很難得的保留了兩通碑記:〈陳仁祖香燈祀業碑記〉和〈立新築追遠祠堂〉,兩篇的內容都是有關宗族產業的管理。

漢人的宗族組織發達,族人建立宗祠共同祭拜祖先、設置田產,以收入提供祠堂維護及祭祀花費等,歷史非常久遠。〈陳仁祖香燈祀業碑記〉雖然內容殘損,但讀者仍能從片斷的碑文中推想出立碑時的情境。首先是碑記一開始就提及這座祠堂是重修,可知陳氏家祠在道光21年之前已然興建;文中有三房、五房之字樣,表示陳氏宗族在道光年間已有五房分支。其中更記錄了產業的購買日期、賣方身份、地籍上的四鄰,乃至於租額等等的細節,足昭公信。

〈立新築追遠祠堂〉則是在上述碑記之後,又過了八十餘年,陳家祠堂再度翻修。此時已是日治時期,因此碑文中出現「請負」、「料金」等日文詞彙,以及可能是台語發音的詞彙「伸金」。文中還提及翻修所聘請的司阜的庄頭及姓名,算是碑記中較罕見的訊息。

豐收村陳仁祖香燈祀業碑記

豐收村陳仁祖香燈祀業碑記

〈陳仁祖香燈祀業碑記〉:

我族人於好修莊12建祠堂,3崇祀始祖,4由來舊矣。今複重修改造,煥然一新。□□□□□□□□□□□□□□□□□□□□□□□□□□□□□□□□久遠,或不善守而廢置焉。爰將田□、界址、5租額勒之貞珉,6以垂不朽。

一、伍房大公7於道光十五年二月買劉可樂水田8壹段,9坐落本庄□□□□□□□□□,東至□家田,西至王家田,南至郭家□□□□□界。帶三圳水灌溉,價銀弍佰捌拾員,道光拾陸年弍月稅布字10□□□仟玖佰弍拾□□□,年收小租11穀弍拾捌石。12

一、叄房小公13於道光十二年正月買葉文祿等水田弍段,14坐落本庄後車□□□□□□壹段壹甲壹分,15東至劉家田,西至□□□,□□□家田,北至圳為界。帶三圳水灌溉,價銀肆佰弍拾員,道光拾伍年弍月□□□□□□□玖佰伍號,年收小租榖肆拾……。

一、叄房小公於道光十三年十一月買到黃氏水田壹段,□□□□□□□□□□□□□□□叄□,東至劉家山,西至許□□□□□□,北至洪家田為界。帶私埤16水灌溉,價銀弍佰捌拾員,道光十六年□□□□□□□□□□玖佰弍拾捌號,年收小租榖□□□石。

一、叄房小公於道光十四年二月買李水露等水田壹段,坐落本莊□□□□□經□□,東至林家田,西至□家田,南至圳,北至□家田□為界。帶二圳水灌溉,價銀壹佰柒拾員,道光十八年□□□□□□□□□□□,年收小租榖□拾伍石。

一、叄房小公於道光十五年十一月買□登洲等水田壹段,坐落□□□□□□□□□東至□家田,西至劉家田,南至埤,北至沙□為界。□□圳□□陳圳水灌溉,價銀伍佰□□□□□□□□□□□□□□□□□□□□□拾陸號,年收小租榖叄拾陸石。

道光弍拾壹年弍月缺日,陳仁祖五房子孫公立。

1嘉義縣民雄鄉豐收村。範圍係指今太平橋以東之平坦地區,包括山仔腳、東勢湖、過溪、竹圍後一帶。據說曾被賊燒庄,易名火燒庄,又稱「好修莊」。

2 召集工人,出處為鳩工庀材。

3 祠堂,供奉與祭祀祖先或先賢的場所。

4 始祖,有世系可考的最早的祖先。

5 土地分界之處。

6 貞珉,石刻碑銘的美稱。

7 以房族為基礎的小村集體產權的財產稱爲大公。

8 種植水稻的耕地。

9 面積單位,一段為十畝,約三百坪。在契字上,此字通常作為土地田園的數詞,不是真的指十畝的數量。

10 官府的稅務宣告,待查。

11 小租與「大租」相對的名稱,臺灣古時土地常有一田二主的現象,就是在同一塊土地上有舉戶(業主)向佃戶收取租穀,也有佃戶向現耕佃人收取租穀,墾戶收取的是「大租」,佃戶收取的是「小租」。

12 量詞。計算容量的單位。公制一石等於十斗。今為103.54688公升。

13 在共有產權體以外的個人私有財產稱爲小公。

14「段」為地積單位。

15「甲」、「分」皆為地積單位,十分為一甲。

16 灌溉用的蓄水池。多用於地名。於本文為私人蓄水池。

 

碑文翻譯:

我們同宗族的人們在好修莊募資建祠堂,並且崇敬奉祀祖先,歷史已經很久了。如今又重修改造,祠堂煥然一新□□□□□□□□□□□□□□□□□□□□□□□□□□□□□□□□長久長遠,恐怕會有(後人)沒有好好保護而遭廢置。於是將田□、分界之處、田租金額等刻寫在碑銘上,以流傳後世久遠不癈。

一、五房的大公於道光十五年(1835)二月購買劉可樂水田一段,坐落在本庄□□□□□□□□□,東至□家的田,西至王家的田,南至郭家□□□□□界。連帶灌溉用的三圳水,價銀為二百八十元,道光十六年(1836)二月時的稅務宣告為□□□千九百二十□□□,每年繳納小租穀二十八石。

一、三房小公於道光十二年(1832)正月購買葉文祿等水田兩宗筆,坐落在本庄後車□□□□□□一段一甲一分,東至劉家的田,西至□□□,□□□家田,北至圳為分界之處。連帶灌溉用的三圳,價銀為四百二十元,道光十五年二月□□□□□□□九百五號,每年繳納小租榖四十……。

一、三房小公於道光十三年(1833)十一月購買到黃氏水田一宗筆,□□□□□□□□□□□□□□□三□,東至劉家的山頭,西至許□□□□□□,北至洪家的田為分界之處。連帶灌溉用的蓄水池,價銀為二百八十元,道光十六年(1836)□□□□□□□□□□九百二十八號,每年繳納小租榖□□□石。

一、三房小公於道光十四年(1834)二月購買李水露等水田一宗筆,坐落在本莊□□□□□經□□,東至林家的田,西至□家的田,南至圳,北至□家田□為分界之處。連帶灌溉用的二圳,價銀為一百七十元,道光十八年(1838)□□□□□□□□□□□□□,每年繳納小租榖□十五石。

一、三房小公於道光十五年(1835)十一月購買□登洲等水田一宗筆,坐落□□□□□□□□東至□家的田,西至劉家的田,南至埤,北至沙□為分界之處。□□圳□□陳圳水灌溉,價銀為伍五百□□□□□□□□□□□□□□□□□□□□□十六號,每年繳納小租榖三十六石。

道光二十一年(1841)二月缺日,陳仁祖五房子孫公立。

 

資料來源:

  1. 碑文來源:https://tm.ncl.edu.tw/article?u=022_003_0000246320-21)

 

註釋|翻譯:梁德智

審閱|修訂:楊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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