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收村陳家的祠堂及產業
文/楊玉君
民雄鄉豐收村的五穀王廟旁有一間陳家祠堂,很難得的保留了兩通碑記:〈陳仁祖香燈祀業碑記〉和〈立新築追遠祠堂〉,兩篇的內容都是有關宗族產業的管理。
漢人的宗族組織發達,族人建立宗祠共同祭拜祖先、設置田產,以收入提供祠堂維護及祭祀花費等,歷史非常久遠。〈陳仁祖香燈祀業碑記〉雖然內容殘損,但讀者仍能從片斷的碑文中推想出立碑時的情境。首先是碑記一開始就提及這座祠堂是重修,可知陳氏家祠在道光21年之前已然興建;文中有三房、五房之字樣,表示陳氏宗族在道光年間已有五房分支。其中更記錄了產業的購買日期、賣方身份、地籍上的四鄰,乃至於租額等等的細節,足昭公信。
〈立新築追遠祠堂〉則是在上述碑記之後,又過了八十餘年,陳家祠堂再度翻修。此時已是日治時期,因此碑文中出現「請負」、「料金」等日文詞彙,以及可能是台語發音的詞彙「伸金」。文中還提及翻修所聘請的司阜的庄頭及姓名,算是碑記中較罕見的訊息。
豐收村立新築追遠祠堂
〈立新築追遠祠堂〉:
右者,大正乙丑年1宗親2協議築起祠堂,請負3民雄東勢湖庄4許崑司5築造前後落、6三川門樓、7照墻8全部。前年伸金9訣欠10金項,將田出贌11三年耕作,料金12共收入金五千九百零六五壹錢費,用立追遠祠堂紀念。
大正乙丑年仲月13置,管理當事者陳溪、副事人14陳福、副事人陳宗[1]
1 民國14,西元1925年。
2 同宗族的親屬。
3 日文詞,指承包工程。
4 今民雄鄉東湖村,本村由東勢湖、過溝、庵頭仔、殺人崎仔組成。清領隸打貓南堡,稱東勢湖莊,1920年改為民雄庄東勢湖保,光復後改為「東湖村」。
5 司,司阜,是對具有特殊工藝的匠師尊稱。
6 前落為祠堂的第一主結構,經過天井後為後落,後落為祠堂的第二主結構。
7 廟宇的正門,一般廟宇會有中央大門與兩旁偏門,有如「川」字,故謂「三川門」,是廟宇最正式的出入口。
8 廳堂前與正門相對的短牆,多飾有圖案和文字,作為遮蔽、裝飾用。
9 台語中的「伸」為「賰」的異用字,音讀為【tshun】,文中「伸金」應當為「賰金」,指的是用剩的金錢;「伸金」一詞於另一篇碑文〈重修華山殿碑記〉中出現,指的是正是用剩的金錢。
10 字義不明,待查。
11 原碑文來源作「賰」,應當為「贌」,將田出租之意。
12 手續費,於文中指的是把田地出租後得到的金款。
13 仲月,指每季的第二個月,即農曆二、五、八、十一月。
碑文翻譯:
右邊的,是於大正乙丑年(1925)時,同宗族的族人們經過協商後決議築起祠堂,並委託民雄東勢湖庄的許崑司承包建造祠堂的前後落、三川門樓、照墻。前年所用剩的款項,把田出租三年給別人耕作,包括出租所得的金額一共五千九百零六五一錢,用作設置追遠祠堂以作紀念。
大正乙丑年(1925)二月置,管理當事者陳溪、副事人陳福、副事人陳宗。
資料來源:
註釋翻譯者:梁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