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打貓社造學院|什麼是合作社:社會經濟與合作運動
講座:【打貓社造學院】什麼是合作社:社會經濟與合作社運動
講者:張瓊文(東華大學臺灣文化學系副教授)
時間:2025/11/23(週日)
地點:一樂酒家(重構大學路街區辦公室)
合作社是一種基於共同需求而形成的經濟與社會組織。基本精神在於由社員共同出資、共同利用並共同治理,目的不是追求利潤最大化,而是讓社員獲得更好的生活條件。合作社通常由使用者直接擁有與主導,不以資本多寡作為權力大小,而是採取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社員是出資者也是利用者,合作社所產生的結餘也會依法律規定提撥公積金與公益金,用於教育訓練與社會回饋。
合作社的概念可追溯至十八世紀歐洲工業革命時期。當時大量農村人口進入都市成為工人,工時長、薪資低,加上生活用品取得不易、商品品質不佳,甚至常有摻假情形。工廠或雇主提供的販賣部價格也不公允。在這樣的背景下,1844 年英國的二十八位紡織工人共同成立了「羅虛岱爾公平先驅社」,販售麵粉、糖、黃油與鹽等基本物資,後續逐步擴展經營規模,甚至建立自己的麵粉工廠。這個合作社經過一至兩世紀的演變,現在這家合作社集團的名字為Co-op,涵蓋零售、食品加工、銀行等事業,持續運作至今。這個案例顯示合作社若能維持原則與制度,就能長期存在。

合作社重視的三項基礎原則包括:社員經濟參與、自願公開社員制與社員民主自理。自願加入是合作社與共產主義制度的重要差別,前者強調個體自主性,並不抹滅個別差異;民主自理則確保股金高低不影響決策權,社員以參與程度為核心,而非資本規模。此外,合作社也強調自治自立、持續教育訓練、社間合作與關懷社區。規模較小的合作社不易與市場競爭,因此透過合作社間的互助可形成互補。合作社成立後也應關注在地需求,將部分盈餘投入社會福利與教育用途。

關於合作社的三本書:哇!原來這也是合作社/合作社不是福利社/民主式經濟的誕生
在台灣,合作社的實踐形式多元。張瓊文老師因研究關係接觸主婦聯盟,因為想成立花蓮在地合作社,於是加入主婦聯盟合作社學習取經。2013 年成立的「花蓮好生活勞動合作社」初期因缺乏真正的共同需求而無法有效運作,後來停擺多年。直到 2020 年友善小農加入後,合作社轉型為農業勞動合作社,共同修訂章程、建立共識,並以有機農業與食農教育為主軸,開始與社區與學校連結,逐漸形成穩定運作模式。
國外也有類似的案例,例如英國一間名為 The George and Dragon Bar面臨關閉之際,當地村民擔心失去社區聚會場所,便於 2010 年共同集資成立合作社重新營運,並進一步擴展到零售與社區農園的提供,讓合作社成為村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花蓮紅葉地區的福利雞蛋生產合作社則是以部落長輩與身障者的友善勞動為主體,每週固定共同檢驗與會面,並透過工作坊建立成員之間的語言橋接與集體學習。

合作社的運作核心始終在於「共同需求」。成立之前必須透過對話釐清大家要做什麼、需要什麼,再決定宗旨、業務範圍與股金結構,接著進行集資、章程撰寫與組織籌備。如果缺乏共同需求,合作社就算成立也難以維持。行政成本與人力負擔也是合作社常見的挑戰,由於台灣合作社普遍股金偏低,為了籌資往往需要更多社員,這也使共識形成更加困難。
此外,儲蓄互助社是與金融相關的合作社類型,具有專法規範與監管單位,但同時也因此受到某些制度上的限制。整體而言,合作社並不侷限於經濟形式,有時候文化活動、社區共同行動或小規模互助也能具備合作社精神。張老師指出,合作社最重要的起點並不是金錢,而是參與者彼此之間的需求與連結,並藉由共同投入與治理,使組織能走得長遠且具備持續性。
【主辦】重構大學路:認識、認同與共同行動計畫,打貓街坊文化協會、邑山社區大學
【行政聯繫】管中祥、邱星瑀、黃顯淨
【影像紀錄】許閎皙、王彥杰
【文字紀錄】黃鈺庭
【宣傳】曾志桓